上门调解 办好群众 “家务事”

2026-07-30 12:09:50    来源:兴化法院    

“装修和图纸不符,排烟、布局存在缺陷,尾款我不能付!”

“施工改动都是双方协商确定,材料、人工成本摆在眼前,欠款理应结清。”

连日高温酷暑,兴化法院民一庭干警下沉一线上门调解,成功化解一起亲属间门面装修承揽纠纷,以柔性司法弥合亲情裂痕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
原、被告系亲属。被告委托原告装修门面房,碍于亲情未订立书面施工合同,仅口头约定据实结算。施工前双方共同敲定装修方案,施工细节依靠微信沟通。工程竣工后,双方就施工质量、结算价款产生重大分歧。原告最初按亲情价核算工程款39000元,被告仅支付10000元;诉讼中原告主张按照市场价54000元结算。被告则认为多处施工未按效果图实施,门店排风、布局存在瑕疵,拒付剩余款项。

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审理,双方积怨较深、各执一词,对立情绪激烈,均坚持申请司法鉴定,原本和睦的亲属关系濒临破裂。

承办法官束长庚考虑,该案属于亲属间民生纠纷,一纸判决容易进一步加深隔阂,司法鉴定还会增加双方时间与经济成本,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。为守护亲情伦理、减轻当事人诉累,束长庚不惧热浪,带领法官助理丁晨前往涉案商铺现场开展实地调解。

调解现场,法官坚持法理情理相融,认真倾听双方诉求,厘清争议焦点,逐项释法明理、分析利弊,劝导双方珍惜亲属情谊、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针对双方执意鉴定的僵持局面,法官细致说明鉴定流程繁杂、费用较高,极易激化矛盾,以温情司法消融双方对立情绪。通过 “背对背” 单独沟通,结合各方实际处境剖析得失,循序渐进疏导情绪,多轮斡旋不断缩小价款分歧。

经过持续劝导与释法说理,双方放下分歧、各作退让,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装修款 26000 元,案涉装修款项全部结清。当事人对法官顶着高温上门、全力化解纠纷的暖心举措深表感谢,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民生温度。

下一步,兴化法院将秉持调解优先理念,妥善处置亲友、邻里类基层民生纠纷,以有尺度、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化解微小矛盾,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。

(丁晨)

[编辑:MR ZHAO]

相关新闻

网站简介|版权声明|免责声明|加盟合作|招聘英才|联系我们|人员查询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1号院邮编:100000电话:010-50989088邮箱:zgsxldjckw@163.com

出版物许可证编号:新出发 京零字 第 海240155号

Copyright © zgxsldjc.cn.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20251095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