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刊网王平 刘明 耿治国
2025年6月,涡阳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。原告陶某与被告康某本是朋友,却因借款逾期未还对簿公堂。承办法官精准聚焦矛盾焦点,依托“经济纠纷速调机制”联合人民调解员开展柔性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。这场从“剑拔弩张”到“握手言和”的转变,正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基层司法实践的生动写照。
案情简介
2024年10月康某因资金周转向陶某借款4万余元,双方约定30天之内还款。借款到期后,因康某一直拖欠,陶某多次催讨未果,无奈于2025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康某偿还本息合计4万余元。
调解过程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矛盾焦点集中于还款能力争议。康某辩称目前收入仅能维持基本开支,无力一次性还清债务。为减轻双方对抗情绪,法院启动“经济纠纷速调机制”,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。经三次协商,双方达成协议:康某自愿从 2025年6月起,每月20日前给付陶某借款 4000 元,直至给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。协议签完,两人手紧紧握在一起康某连声道歉,陶某也感慨:“要早知道能这样解决,何必闹上法庭。”
本案是“柔性司法”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典范。通过精准查明事实、量身定制调解方案,真正实现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。此案也有几点启示值得深思,调解不是“和稀泥”,基于证据与法律的调解方案,既能定分止争,又能修复社会关系。诚信需要“双向奔赴”,债权人需理性主张权利,债务人应积极承担义务。
“小案连民生,民生无小事。”涡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“一站式多元解纷”机制,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“事后救济”向“事前预防”转型,让法治力量护航民间金融健康发展。